本網訊(草原全媒·正北方網首席記者 王樹天)8月26日以來,本報先后以《網簽7年 鵬欣·金游城3000多戶業主辦不下產權證》《鵬欣·金游城業主:房產證和人防費能否“證費分離”》《市民:有爭議的人防費能否擋住產權證辦理?》為題,報道了2013年鵬欣·金游城因呼和浩特市政府優惠政策減免600多萬人防費,2020年呼和浩特市人防辦決定重新收取這600多萬人防費,鵬欣·金游城開發商呼和浩特鵬達置業有限公司不服呼和浩特市人防辦的收費決定,訴諸法律,因人防費用分歧導致3000多戶業主的產權證被擱置一事。
對此,部分讀者致電本報反映,呼和浩特市人防辦在2020年推翻呼和浩特市政府2013年已經執行的優惠政策,重新收取600多萬人防費,并以此阻止鵬欣·金游城辦理產權證,是否有損市民和企業對政府部門的信賴?呼和浩特市人防辦此舉有何政策法規依據?對此,記者也曾前往呼和浩特市人防辦進行采訪,在綜合辦白姓負責人請示分管領導后,呼和浩特市人防辦的分管領導以人防工程80%涉密為由,拒絕了記者采訪。稿件刊發多日來,呼和浩特市人防辦也未主動對此進行任何回應和說明。
9月13日,針對市民提出的“鵬欣·金游城有爭議的人防費能否擋住產權證辦理?”這一問題,記者專訪了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杜英華。杜英華向記者出示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解決歷史遺留非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呼政辦字【2022】2號)文件。
杜英華告訴記者:“鵬欣·金游城不動產登記問題已被歸為歷史遺留非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問題?!逗艉秃铺厥腥嗣裾k公室關于解決歷史遺留非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呼政辦字【2022】2號)文件)第一條第五款明確,要完成不動產登記,需繳清土地出讓收益和相關稅費。第三條第一款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的總體流程,其中包括市稅務局、人防辦、自然資源局收取土地出讓收益、人防易地建設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稅費?!?/p>
“呼和浩特市遺留辦在給我們的關于鵬欣·金游城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文件中明確寫道,鵬欣·金游城人防義務未履行完畢。那么,按照上述文件,鵬欣·金游城顯然在解決人防費分歧前,無法完成不動產登記?!倍庞⑷A告訴記者。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解決歷史遺留非住宅項目不動產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呼政辦字【2022】2號)文件,解決鵬欣·金游城辦理不動產登記問題,必須要繳清人防費。但呼和浩特鵬達投資置業有限公司根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超高層建筑和大型商業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呼證發【2012】112號)文件,認為他們已經在2013年繳清了人防費。呼和浩特市人防辦卻認為,呼和浩特鵬達投資置業有限公司需要再繳納600多萬人防費,并給呼和浩特市遺留辦發函阻止鵬欣·金游城辦理不動產登記。2021年,新城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撤銷了呼和浩特市人防辦的收費決定。當年,呼和浩特市人防辦又下發了600多萬的收費決定書。呼和浩特鵬達投資置業有限公司針對新的收費決定準備再次起訴。
縱觀整個事件,五證齊全的鵬欣·金游城的不動產登記審批在文件、訴訟和判決中周而復始,但3000多戶業主什么時候能拿上產權證,仍是個未知數。